一、招聘对象
贺州学院应届本科(学士学位)毕业生,原则上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20年考研未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
招聘1个行政助理,1个科研助理
三、招聘步骤和程序
本次招聘采取按发布招聘公告、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、面试、公示、聘用等步骤进行。具体程序为:
(一)发布公告
2020年6月20日前通过学院学工办发布简章。
(二)网上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7月1日,招聘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
2.报名要求
采用网上报名,报名要求填写:《贺州学院2020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》 (附件1)和《贺州学院2020年应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;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,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自负;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。
3.报名材料提交邮箱:3384366060@qq.com
(三)面试
1.面试工作按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(试行)》要求进行。
2.通过查看应聘人员资料、实际社会履历、工作能力、获奖情况和岗位匹配性等内容,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报学校人事处。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︰3;小于1︰3比例的,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。
3.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测评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。面试实行百分制,当场打分,满分100分,及格60分,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确定考察人。
4.面试结束后将面试结果公示并报人事处备案。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,则由学院评委专家组根据应聘者综合素质的优劣确定拟聘用人选;出现应聘人员放弃、违约情形的,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。
四、聘用及工资待遇
(一)用人性质为合同制,聘期2年。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从2020年7月起为期2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、体检合格(可用毕业生体检结果)的签订劳动合同。
(二)工资待遇:
1.工资2930元/月(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),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同待遇。年终考核合格后,按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。
2.伙食补贴400元/月(每年按10个计算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