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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州学院2017年特殊困难生活补助发放的通知
2017-11-27     (点击量:)

二级学院:   

为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,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生活学习,现根据学校工作实际,将发放2017年特殊困难生活补助,具体方案如下:   

一、发放原则:特殊困难生活补助优先发放给本年度未享受任何奖、助学金的贫困生,剩余部分名额发放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。   

二、发放对象:本学期未获得奖、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本年度已认定为A、B、C档的学生)。   

三、资助标准、发放形式及名额分配:总资助人数为1000人,每人资助300元。发放形式为打入学生本人饭卡。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   

四、在该学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  

1.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有补考、重修科目的;   

2.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;   

3.因旷课、早退、升旗仪式(早操)缺勤、晚归、宿舍卫生不合格、不按时就寝等原因受到三次(含三次)院级以上通报的;   

4.按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成绩为不及格的;   

5.该学年无故不参加校、系、班组织的集体活动达三次(含三次)以上的;   

6.未按时缴纳学费(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经批准同意缓交学费者除外)的。   

五、程序:   

经学生提交材料,班级汇总上报二级学院学院,学院确定名单后公示3个工作日,上报学工处资助办。   

1.各二级学院单位按《XXXX学院2017年特殊困难生活补助发放表》(附件2)做好统计工作,并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在2017年12月4日前报学工处资助办(同时报电子版);   

2.学工处资助办汇总二级学院推荐名单,提交校领导审批,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名单。   

六、工作要求: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此项工作,并以此为载体和切入点,着力在受奖受助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,积极组织受奖受助学生通过参与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,养成良好的诚信意识,感恩意识,责任意识,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不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。   

附件1:名额分配表   

附件2:XXXX学院2017年特殊困难生活补助发放表》   

学生工作处   

2017年11月27日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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